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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住与公寓房

公有住房出售(资料审核、手工登录、计算机建立数据库、准备合同、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、出户人员审核、出户人员资料交接); 一次性住房补贴审核(资料审核、计算机建立数据库); 对外集中联系房源和提供咨询;协调物业管理、监督住宅物业服务质量; 住房遗留问题处理; 提供住房政策咨询、对外联系和日常接待; 研究、完善和执行房改政策等。
安排和调配教师公寓、博士后公寓; 整合公寓资源(对已购房的教师通知退房,对已调离交大人员的房屋进行清退); 安排公寓房的装修、验收; 公寓房房租的收取; 建立全校家具固定资产帐,家具的报销进行审核、入帐,建立家具数据库; 处内计算机数据的管理等。
办公地点:新行政楼五楼503室 联系电话:34206036


相关管理办法如下:
2004上海交通大学住房制度改革补充办法

2004上海交通大学住房制度改革补充办法实施细则
上海交通大学单身教工公寓校园网管理章程
2000年上海交通大学住房改革(货币化)方案(试行)
2000年上海交通大学住房奖励实施办法(试行)
2000年上海交通大学新进人员住房津贴实施办法(试行)
上海交通大学教职工住房调查表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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